close
本月初獲保外就醫的前總統陳水扁,與妻子吳淑珍被控收賄1000萬元,幫前101董事長陳敏薰取得職位,陳敏薰與吳淑珍均因貪污罪遭判刑定讞,但陳水扁部份因吳淑珍二度未出庭而延宕。台北地檢署推遲至今(23) 日,依《洗錢防制法》起訴陳水扁。
陳水扁夫婦被控收受陳敏薰1000萬元,再由扁利用職權向時任財政部長林全施壓,讓陳敏薰接任大華證券董事長不成後,安排改任台北101董座。檢方查出,陳敏薰於2004年間,以陳欽文名義購買1000萬元台支交予吳淑珍,吳透過友人蔡美利,將該筆款項分6次存入交吳景茂人頭帳戶,再匯入設於新加坡的銀行帳戶內,最後再轉匯至吳淑珍兒子陳致中、媳婦黃睿靚設於瑞士相關銀行帳戶。
而吳淑珍已被依洗錢罪判刑定讞,這筆錢已在2011年被北檢沒收,這筆1000萬元轉進國庫,成為扁家不法所得遭執行沒入公庫的第一筆款項。
但陳水扁部分,因北檢偵查此案時,曾兩度委由高雄地檢署代訊吳淑珍,但她都以身體不適拒絕受訊,而北檢之前已訊問過扁,在偵訊吳淑珍未果的情況下,檢方視證據,認定已經齊備,在今天將陳水扁起訴。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